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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致宿迁黑心开发商--恒昌.阳光里!砸伤人到现在不闻不问!

发表于2015-10-27


宿迁恒昌.阳光里房产最近要开盘,因为前期他们的宣传, 我们也关注了该楼盘 ,虽然口碑很差,倒是地段还不错,我们几乎每周都去恒昌.阳光里售楼部了解信息 ,毕竟房子才盖起那么两层, 也害怕后期会有什么问题 ,一直犹豫不决,仅仅只交了购房认筹金。 10月23号售楼处工作人员联系我们10月24日可以去施工场地去看房,10月24日下午两点,我们到了工地现场明确要求提供安全帽,他们跟我们说,工地上没有安全帽了,工地上随处可见没带安全帽的工人,此时售楼处的工作人员一再强调不带安全帽也没事的,他们自己的确也没有带安全帽,也没有给我们安全帽就带我们去工地现场,他们说看房子不碍事 ,不会有事的 。可是谁会想到在看房子过程中,高空中竟然掉下来一块巨型钢板模具,尺寸有3乘7米那么大!就那样从我姐姐身上砸下来,当场我们打了120急救送到医院抢救!医院检查结果是肩胛骨断裂,多处肋骨骨折,胸部一条二十几厘米的大口子里面还被砸空了成一个洞,直接影响以后哺乳!胸腔内肺部积水,身上多处伤口!缝了二十多针!当时我姐姐躺在病房里 ,宿迁恒昌.阳光里售楼部负责人一直没出现 ,医药费开始都是我们自己交的,这样的售楼部, 未免太会推卸责任了,人是在你们工地上出问题的,你们负责人不第一时间出现安抚病人 ,还去解决自己的私事 (说是车子被擦伤了,迟迟没有现身),我们后来没办法只有报警了 ,宿迁恒昌.阳光里所谓的经理才过来 ,晚上病人胸口剧烈疼痛 ,上半身不能动,本来精神上已经严重受到了伤害 更别说身体上了 ,第二天恒昌.阳光里售楼部没一个人过来安抚病人 ,我去该售楼部 ,他们里面的无论经理还是员工 ,都很闲散在那边 ,竟然还有在闲聊、抽烟等等之类!我很无语, 出了这种事情该售楼部的人不是去探望病人,而是在售楼部内消遣娱乐!此时病人最虚弱 ,最需要的就是关怀,周一打电话给他们 ,恒昌.阳光里售楼部所谓的经理助理过去 ,意思就是说 是我们自己要求去工地的他们才带我们过去的 ,然后他们没有责任 ,而且这个是当时的员工带我们去工地的,跟他们恒昌.阳光里售楼部没有关系 ,很是无语 ,这样推卸责任?出了事情就推到一个小员工身上,作为宿迁恒昌.阳光里的销售人员可能你们自己也寒心吧!是不是出了事就直接开除一个员工这样就可以躲过法律的责任了?试问开发商这样解决问题的方式合适么?真是寒了宿迁老百姓的心,作为一个准业主受到这样的伤害,他们想的不是如何解决而是直接跳过!大家设想一下,这样的工地,我们才去第一次看房就出现这样的问题,后期会有多少安全隐患?如果后期接二连三的出现此等情况,安监局能不介入处理么?延期交房,停工之类的都是小事,如果房屋质量出现问题,那后果简直不敢想象!拿我们老百姓的生命安全当儿戏!你们只管卖房,却全然不考虑业主们以及工地施工人员的安全问题!怎么能不出事?后期房屋出现问题你们还能处理么?是不是也置之不理推推卸责任?开盘在即都这样处理问题,更何况我们业主交钱买房之后呢!更让我们寒心的是竟然把我们电话设置成黑名单,多次拨打其电话,都是通话中!我以为他们在协商我姐姐的事情,结果,隔壁的病友说:是不是把你设置成黑名单了?我们赶紧借了别人的手机,一打竟然通了!我们怎么都想不到他们会不负责任到这个地步!真是太让人心寒了!这就是宿迁恒昌.阳光里对待一名受伤准业主的态度!这样的黑心无良开发商建的房子你们敢买么?买了你们敢住么?我表姐现在住在宿迁人民医院胸外科14床!以下是她的病历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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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5-10-27

看着挺严重的,进入工地还是要小心,开发商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两边都应该冷静下来相互协商怎么解决,不要都相互撕扯。

发表于2015-10-27

伤得不轻啊

发表于2015-10-27

第一感觉看很气愤,再看又觉得不简单,开发商也不傻,这么大的事不可能放着不管吧

发表于2015-10-27
最终都是用钱解决,就看钱给的可不可观了
发表于2015-10-27

去法院告开发商啊,在这发什么帖啊

发表于2015-10-27
哎,都是难念的经啊
发表于2015-10-27
我靠 年纪轻轻的,伤成这样,开发商不正面回应,叫人家小大姐怎么活
发表于2015-10-29

当自诩为“弱势群体”与开发商公司之间出现了纠纷,社会上大多不明真相的群众会自动跟随舆论讨伐“弱势群体”口中的开发商种种“不作为”。尤其是在看到不是当事人的人在网上发布了恶意攻击恒昌阳光里的文字之后,本着对宿迁广大民众负责的态度,恒昌阳光里有必要还原一个真实的事件。
    

根据不是当事人的人发布帖子上的内容,其中有几点需要澄清。

第一点,去工地看房并不是工作人员强烈要求,当事人一再要求去看房。

点,进工地后,工作人员一直在帮忙寻求安全帽,无果后,当事人依然要坚持进去。

点,在事情发生后,由公司马上派车紧急送往医院而非120急救,工作人员一直与当事人在一起,直到当事人病情稳定,并办理完住院手续以后才离开。

点,当天的医药费由公司全部承担,当天支付一笔七百多的急诊费,一笔三千的诊疗费,其中只有一笔五百多的医药费由于工作人员身上钱不够,让当事人代付(该笔费用后期已还于当事人),期间一切的医疗费全由公司负责。并且,公司领导表明,除了该赔偿的以外还可以进行适当的额外补贴。

点,关于当事人的受伤情况,当事人当天是由楼栋单元伸缩缝下滑一块1.83x0.6m木模板砸伤而非矩形钢板模具,伤口并不是20公分,是6公分,已咨询医生,前期若治疗完善,对后期哺乳并无大碍!

第六点,我们每天去医院看望病人,公司领导及时出面并及时与医生沟通了解病情,和病人沟通后期的误工费、护理费、医疗费等,公司明确表明态度,先以疗伤为主,住院期间发生的医疗费及护理费由公司全部承担并及时支付。出院后根据医嘱,及时支付所应支付的误工费(含住院期间)、营养费等其它费用。并要求当事人早点提供所在单位的相关薪资证明,以便及时支付误工费用。而非当事人表述推卸责任,不解决问题。


    在本次事件中,本公司承认在管理上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从未表述推卸责任,试问,如果推卸此责任,是谁送当事人去医院、医疗费用是由谁来支付的?是谁提出误工费、伤残鉴定等一系列问题,哪里有拖欠不解决一说?怎奈当事人出口就要立刻支付20万的私了费或者是抵房款20万,着实吓了一跳,并以开盘当天来闹事为威胁!我方一直请对方找一个律师咨询或是直接代理,让律师来处理最好不过了,只要对方律师给出合理依据,是多少费用我们全部承担,但对方一直拒绝,也不知道对方是什么原因?而且病人还在治疗中,没有出院,对后续的治疗和休养结果都不是特别清楚,何出20万的数据对方也给不出一个具体理由,我方不明白现在都还在治疗中要求马上谈判是何道理?这样对病人也是不负责任的,请各位给出公平说辞。而且经过律师按国家赔付标准计算,总赔付费用在3万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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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们依然对当事人的受伤表示深深的歉意,但也希望不要再恶意攻击本项目,项目建筑质量好坏不是个人凭空臆想的。对于网络上的不实报道,对本公司名誉和经济上的造成的损失,本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再次对广大的民众表明本公司的态度,本着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公司会积极协调,合理处理本次的事件!请各位网民监督!

 

我们公司在第一时间就把住院费用缴纳了,并在后期一直续缴住院治疗费用,以下是我公司缴纳单据。护工因是病人家属所找,所以当天费用他是代缴,但该笔费用我公司以现金形式已给到病人家属。以下为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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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5-10-30

哎呀,这么一看好像有很多故事在里面啊,到底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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